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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 的某一個傍晚, 騎腳踏車載著剛上完英文課的兒子回家, 眼看著轉個彎就到家了, 卻突然被人從後頭撞了一下. 我與兒子倒地受傷 ,救護車將我們送至急診室 ,照了x光, 還好骨頭沒受傷, 心想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哪知卻是惡夢的開始 。


 


因為我與兒子沒有骨折現象, 就西醫觀點是沒事 ,多休養就好. 可是一個月過後 ,我的手與腰及兒子的手依然疼痛 ,無法用力 ,求助中醫後, 疼痛稍減 ,但依醫師說法卻是需要3個月左右的調養 ,推拿.


 


車禍當時, 因為有見義勇為的路人幫忙報警 ,所以交警有至現場勘查並做筆錄, 而肇事者在付了2次醫藥費後, 就避不見面, 打電話給他 ,還掛我電話 .甚至說車禍當晚已經包了一個600元的紅包給小兒, 已是仁至義盡 .所以在車禍鑑定出爐後, 我至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請求協助, 雖已與對方達成和解, 但過程卻是十分生氣 .


 


在第一次調解會時 ,肇事者並未現身, 而是由其父親代表出席. 他一開口就說是因為我騎腳踏車載小孩, 所以才會發生這場車禍 ,並出示一張最新出爐的車禍鑑定表, 上面寫著我的違規項目是慢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 卻絕口不提 她女兒的違規是超車時未保持適當間隔 .雖經調解委員告訴他, 我的部份是屬於違規 ,交通大隊會開罰單給我 ,但卻不是車禍的原因 ,而他女兒超車時未保持安全距離 ,才是肇事原因. 可是他卻充耳不聞 .又開始說我無情無義 ,從沒去探望她女兒的同學 ,因為車禍當時 ,她女兒載著一位同學, 聽說是一位香港僑生, 那僑生蠻慘的 ,當場摔出去 ,左手骨折, 當晚就住院開刀, 他拿出那位僑生的診斷證明及就醫收據 ,企圖模糊焦點 .我反問他你女兒騎車載他同學來撞我與小兒 ,他同學受傷了, 還怪我嗎 ?是我的錯嗎? 那位僑生, 我與小兒都是受害者,你們有來關心我與小兒嗎 ?你們都沒來探望我們,怎麼反而怪我沒去探望那位僑生? 況且我與小兒至今仍在就醫, 你們只付了2次醫藥費就跑了, 卻幫那位僑生負擔了所有的醫藥費 ,比較起來 她還比我們幸福呢!


 


他一看苗頭不對, 就又說他在過年前收到調解通知書, 心情不好, 我害他無法好好過年 .我反問他我與小兒從去年12月車禍至今身心受疲, 是誰比較慘?   況且過年前家家戶戶都得大掃除, 老公又長年在大陸 ,我與小兒仍忍著身體的疼痛, 將家中整理一番 ,我真搞不清楚 到底是誰讓誰不好過年?


 


在約一小時的調解過程, 他一直提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 企圖推卸責任 ,最後調解委員們決定隔週再開一次調解會, 並要求肇事者本人到場 .他卻說不用, 他就可全權處理, 況且就算他女兒到場 ,也得聽他的 .在委員們的堅持下, 他只好屈服 ,答應隔週由他女兒親自出席.


 


隔天, 我收到一封交通大隊的函 .上面明白寫著肇事者為推卸責任 ,竟說車禍當時 ,是我的腳踏車突然往左邊靠過來, 以致他反應不及 ,才會撞擊我的左側車身. 看了以後 ,我很生氣, 明明是自己的錯, 硬要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其實依據目擊證人的說法,是他們共兩輛機車邊騎邊聊 ,是她回頭與另一騎士說話 ,沒注意路況 ,等轉頭時已來不及了, 但因我騎車在前面沒有親眼目睹, 所以也沒將此事告知交警 ,哪知惡人先告狀, 竟將責任推給我 .


 


隔週 ,肇事者及他的父母全部到場 ,我仍是獨自一人出席 .雖他們3人輪流答辯, 無非就是要推卸責任 .那位母親為了證實自己多有愛心 ,還帶來了約5張愛心家長獎狀並說她也曾被他人撞傷, 對方一毛錢也沒賠就跑了 ,她也沒追究 ,言下之意........ ,我實在是被他們的無俚頭搞的很生氣 ,也不想再談了, 就要求停止協調 ,我直接請求刑事判決. 最後在委員們私下與肇事者商談, 要她誠心認錯並向我道歉, 還希望我能看在肇事者只有21歲, 不希望她的人生有一個污點的情況下, 我答應了委員們提出的和解條件, 由對方賠償醫藥費及修車費等 .


 


但就在等待行政人員打和解書時, 那位父親又開始大放厥詞 ,說我根本沒什麼傷, 講那嚜多就是要錢而已 .聽得我更生氣 ,只是想到方才肇事者聲淚俱下誠意道歉 ,並就他父親的不當言詞致歉 ,加上委員們一直打圓場,也為了讓自己早點「耳目清新」,所以也就不計較了, 簽了和解書,遠 離那對不明事理的父母 ,看到外面燦爛的陽光 ,心情豁然開朗.


 


父母疼愛子女是天經地義, 但方法要對 .子女做錯事, 不教他勇敢面對 ,反而幫她推卸責任, 甚至口出惡言,將責任全部歸罪他人, 這是愛她嗎 ?還是害她 ?小小一場擦撞車禍 ,她都無法面對 ,日後若有重大事件, 她又該如何處理呢!  以前的人比較老實, 古意 ,子女做錯事, 都會帶著子女登門道歉. 我覺得這是一種身教 ,子女的過錯是為人父母者的疏失, 沒有將子女教好, 所以陪同子女道歉也算是一種機會教育 ,告訴子女不可讓父母蒙羞 . 但今天我卻見識到一對不合格的父母 ,我不知肇事者在他父母的教育下, 以後會如何 ,但卻給了我一個警惕 ,為人父母者從子女小時就必須教導他們正確的觀念, 凡事勇於負責, 誠實面對,否則長大後為人處事方面 一定會有所偏差. 古人說: 「小時偷拔瓜 ,長大偷牽牛 」 ( 台語)  應該就是這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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